主贷人不能到场怎么办-上海凯弈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     
 
 
 

主贷人不能到场怎么办

按揭有道

通过中介公司居间介绍,一业主与台湾客户达成某套物业交易意向。鉴于买方有贷款需求,双方约定数日后签订贷款合同。但在实际签订贷款合同之日,台湾客户因临时有事无法亲自到场,仅派了上海的一个朋友作为代理人签署,且无授权委托书。这种情况下是否能签订贷款合同?会否造成一定的风险?

分析:

这种情况是无法签署贷款合同的。在贷款合同签署之日,银行信贷员、买方及其配偶(如已婚)都必须到场。如果买方无法到场,需要委托朋友或亲属作为代理人签署的话,必须事先去公证处办理书面的公证委托才能代为签署。其中,公证委托书须在公证处当面受理,如无法出具正规的公证委托文件,就无法确认委托书是否是委托人本人出具的,这样会造成一定的风险。

处理结果:

基于上述分析,由于买方并没有事先去公证处办理相关的公证委托,因此其朋友无法作为代理人替买方签署贷款合同,最终双方决定择日再签。 

摘自2010年01月29日《房地产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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